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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上旬我岳父驾客车和一农用车相撞.导致自己受伤,随后被送入武汉市第四医院救治,发现两腿一开放性骨折一粉碎骨折,胸腔受伤. 在经过紧急救治后,转入治疗胸腔,而在这期间由于医院的疏忽导致腿部长时间得不到护理,而导致腿布肌肉部分坏死(于12月底转到蔡甸中医院时才被发现). 其后蔡甸中医院请来教授观察,教授怀疑其髋骨可能也在当时受了伤,经过CT检查果然发现髋骨坏死. 鉴于此,我们全家人感到武汉市第四医院的疏忽行为给了病人 和亲友无情的打击,延误了最好的治疗时机,导致伤情的进一步恶化.要求控告院方给患者一个说法.

医疗纠纷
2005-01-14 05:50: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立即将所有住院病历复印;
    2、应当继续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行商议解决办法。可与医院协商,也可提起医疗事故鉴定,也可直接上法院起诉。
    3、由于没看到病历,我无法断定医院是否有错。至于医院是否存在问题,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进行鉴定。
  • 刘律师和余律师,谢谢你们.
    关于到医学会鉴定是需要什么手续,或带什么东西.
    相关的具体的收费什么标准?
  • 1、立即将所有住院病历复印;
    2、应当继续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行商议解决办法。可与医院协商,也可提起医疗事故鉴定,也可直接上法院起诉。
    3、由于没看到病历,我无法断定医院是否有错。至于医院是否存在问题,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进行鉴定。
  • 同意刘律师的观点;先抓紧时间治疗。可到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病历,武汉市2000元;湖北省医学会2800元。如属医疗事故由医院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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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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