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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来都是某公司内部的车间主任,每月挣固定工资带领工人干活也没有签合同,也没有规定每月必须生产多少任务,也没有规定发放什么奖金之类的。其中有一年公司什么都不顺却发生了两起工伤事故,公司也没说什么处罚之类的行为,就照样组织生产,照样干活。直到去年,公司老板为了省心就把公司的生产承包给本人,按每生产一件活给定多少钱的协议写入承包协议中,公司每月暂付工人工资,公司提供劳动场所等一切,我负责生产安全,如全年无重大工伤事故,由公司奖励2000元,如发生工伤事故,酌情扣除一部分承包金,本人就负责生产。年终有利润结算清付。大干一年公司效益翻了一番,我的承保利润也相当可观,安全方面连一个划伤手的也没有,相当顺利。没想到承包到期后他们不给结账,非要扣那年发生的那两起工伤事故,让我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不承担就开除我,还不给结算去年的盈利所得,还要扣一些没有写入合同的一些不合理责任。我真不明白,这公司怎么这样啊,勤勤恳恳卖了这么些年命,怎么换会这么个结果啊,真伤心。我想咨询咨询有哪位高人可以帮助我解释一下公司扣工伤责任(没有写入去年的合同中)那些不合理的责任,合理合法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10-04-14 18: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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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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