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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5年10月12日应聘进入四川伟智达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并任工程部经理,在2005年12月29日被公司以工作错误不断,态度消极,没有起到骨干人员的作用,造成公司经济与声誉上的严重损失为由辞退,但是本人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为公司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现在在费用结算时,公司老总说我在任工程部经理期间说的话具有煽动工程部人员罢工的嫌疑,要罚我2000元钱,我说的原话为“公司这样算工资太不合理,我是不想干了,你们干不干那是你们的事”

人格尊严
2006-01-09 21: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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