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南四环有一套房产,买方已付定金,银行贷款也办下来了网签面签也办了,可是我由于特殊原因不想卖这套房产了,想咨询律师,我违约的话要赔付买方多少钱(合同上未写违约金,只写了双倍偿还定金).另外如果对方到法院起诉我还用赔偿其他费用吗,法院会判买卖合同必须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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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双倍返还定金外,还需要赔偿买方为此事所受的其他合理的损失,不一守必须得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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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既然已经面签和网签,如果你不卖,买方可以起诉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当然如果你却有特殊情况,可以与之协商并对其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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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可起诉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也可要求你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房屋差价等损失。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你必须执行,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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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对方的诉求,对方有权请求法院判决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双倍支付违约金。你可以再与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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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