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样,姥姥过世后,身边有三个子女,(我妈,二姨和老舅)并留下一个院的五间平房,因为是祖产,当初不知道什么原因,在房本上的供有人处只登记了老舅的名字,我妈的名字没有在上面,在这之前,据我妈回忆是八几年,我老舅曾来过我家找妈,让她在一张表上填上"弃权"我妈当时没有填弃权,只填了"只许住,不许卖"这个几个字,(我二姨当时填了弃权,这是她本人承认的).现在房屋要拆迁了,我老舅不同意分给我妈房,他就以房本上供有人只有他一人为由,不同意把房分给我妈,我们现在要求把五间房分出一间给我们,请问律师该如何办理呢?在这期间我们曾用一些关系,找到相关人,查了当初办理房屋时的公证,我们很惊讶的发现,当初我妈签的"只许住,不许卖"这几个字时是在一张弃权表上签的,上面还有我妈本人的签字和单位的公章,我妈当初并没有到公证处,只是我老舅和我去世的姥姥到了公证处,我们也咨询了相关人士,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必须是每个人都在场的前提下才能办理,我妈当时并没有到场,公证是否有效.我们该如何打这场关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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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姥姥的遗产有母亲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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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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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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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您分析一下,首先几个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利要依据很多因素,比如是否有遗嘱,是否办理公证,其中几个子女是否有与老人同居事实,等等。。。很多细节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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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必须各方当事人包括你妈妈本人到场公证才有效。关键的问题五间房是否为遗产?目前情况看,你老舅主张你妈妈、你二姨都已弃权,房子应归他自己所有,你只能起诉分割遗产。从现有证据看对你们不利,你要积极搜集反驳弃权的证据。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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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房产之前属于谁,如果是属于姥姥名下财产,在姥姥在世时办理过户不属于继承,应当属于赠与,那么房产归您老舅。
如果房产属于遗产,过户至您老舅名下时必须所有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公证无效。
您需要积极搜集证据证明您母亲未弃权。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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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