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动迁88年回迁,回迁时我们的房子和老人的房子投在一起(老人要求我们和他住在一起,说将来房子归我们),但房票是老人的名字,97年房改我们已经把房子买下面积是81平米.这么些年过去了房价也在飞速上涨,难免兄弟姐妹也会眼红.不知将来老人不在了,房子应如何分配(有人说立遗嘱,但老人有一个已过世,剩下一个老人立遗嘱还不好用).望名师解答为盼!谢谢!!
问题补充: 另外想问一下这个房子算是老人的财产还是我们共同的财产?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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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为准,房证上是老人的名字那房子的所有权就应该是老人的,你必须有证据证明97年房改是你们出资,你们可以主张债权,此房产为老人的共同财产,一位老人已过世房产的一半应作为遗产继承,另一位老人只能对他所有的另一半财产有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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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搞清楚该房产是两位老人的财产还是你和老人共同所有,这要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如果是两位老人的财产,老头和老太太各占二分之一,过世老人所占的二分之一,所有子女均等继承,在世的老人可立遗嘱,处分其份额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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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为准,房产证书上的产权人是谁,谁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人。立遗嘱是个办法,老人可以把他享有的份额全部给你。但是已经过世的老人的份额应当是所有继承人继承。还有当时你们拿钱买房子的事情只能让老人给你们打个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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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