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去世之后留下了三间平房,当初说是给爸爸和他的兄弟两人一人一间半,但是当初办房产证的时候写的是哥哥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想使用那间房子,怎么才能把房本房本分开?或者怎么才能证明那间房子是我们的?当初倒是有村干部承认这件事,还有他们的二哥可以证明这件事,我们应该怎样才能处理好这件事?他的哥哥一直在使用这几间房。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曾经在96年就说可以给他们,那时候500元,他不要,后来2005年的时候也算是经过大队说给他们5000元,他还是不要,就是想白用,我们虽然不缺那两间房,但是他一点做哥哥的样子都没有,他就是想白用,一直拖着,那不是明摆着欺负自家兄弟吗?再说了,我们也考虑到他家条件,让他自己说价钱,通过村委会来调节问题,他不同意。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还想自己盖房,都打上房基地了,后来我们才知道。还是请大家在帮忙分析一下吧。我们不想不想把关系搞僵,不然我们早通过法院来解决了。谢谢大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