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妇女在叔叔家的门口打架,然后我叔叔就本着劝架的心态出来拉架,谁知道事后其中一名妇女说是我叔叔揍了她。而且法医鉴定造成轻伤,然后告上法庭死咬着是我叔叔揍她的。而且她们还有证人,但证人出庭作证的时候只说看见这名妇女抱着我叔叔的腿,并没有说看见我叔叔揍这名妇女。而且这名妇女还动用了私人关系,她法院检察院都有熟人。现在我叔叔还在拘留期间 ,请问,这种问题该怎么解决?很急!!!他们证据不足是否能关押呢?事实在于我叔叔根本就没动她。却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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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政法委反应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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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判你叔叔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话,得需要证据,单纯依靠被害人的陈述是不能定罪的,除非你叔叔自己供认了。
根据您的描述有些情况无法判断,您说庭上受害人死咬着是你叔叔揍他的,现在已经开庭了么?
造成轻伤,公安是可以立案侦查的,也可以对你叔叔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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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去看守所会见你叔叔,可以带为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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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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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