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6日,村罗家组A和B打架,后经双方亲属劝解和好。3月18日7时许,B的母亲徐xx到A家将B叫回娘家,A与罗xx、徐xx夫妇发生拉扯,罗xx也离开了徐xx家。徐xx便去找村委会主任罗xx(A的姑父亲)来评理,9时许,B、吴xx母子及罗xx赶到并和A打架罗xx等人前去劝架,混乱中徐xx被人撞到伤情为轻伤甲级
徐xx刚开始找A赔医药费,A家境困难支付不起,罗xx垫付了1.6万元医药费,徐xx人由此便向罗xx要巨额赔偿57万元,罗xx以不是自己伤人为由拒绝支付,随后其家人就在网上大肆发帖,扭曲事实恶语污蔑, 请问该事件该怎么样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是否侵害了当事人的人身权利? 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