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购买的商铺,价值21万,合同规定10月31日交房,但延期到12月31交房。12月31我们去接房时,发现开发商并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将卫生间装修好,所以我们当即提出让开发商给处理卫生间,处理好之后我们才接房。直到2010年3月28,开发商也没有通知我们去接房,今天我们自己过去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给出的说法是只赔偿10月31到12月31这两个月的违约金,卫生间到现在也没有装修。开发商现在告诉我们只赔偿卫生间装修费用400元,对于12月31到3月28这段时间他们不做赔偿。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