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于1995年把他的2间房子(农村)卖给我爸,,只有双方书立的契约。后来(也是1995年,晚于房屋成交)颁发土地证的时候房子登记成我大伯的名字。房屋产权一直没有过户我补充一下问题:我看过一些相关的电视上的法律节目,有些好像最后是这样的,房子产权还是原来的人的,卖房人退还买房人钱加上产生的利息。另外:当时买卖是我大伯和我爸之间发生的,现在我大妈提出她不知道这件事,也没同意。现在的情况是我大伯同意过户,但是我大妈坚决不同意,至少要要回房子的一半。协商过好多次了,都没有什么结果。另外,你的回答说是居住十多年了,法院会支持我们。实际情况那房子我家居住到2000年前后,后来就一直空着。这会对案件有什么影响吗?请问:如果起诉,胜诉的概率多大,要产生多少费用???或者可能会只判给我家一间房子吗??再另外:可以起诉土地管理局吗???应该可以说是他们错误的颁发了土地证。我不知道当时土地证是怎么颁发的,我父母是文盲,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是办法证发生在房子成交后,但是是同一年。这之前的房子都是没有土地、房产证之类的。麻烦你回答详细一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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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一对一答复,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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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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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