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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的父母96年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明讲一栋三层楼的产权归我老公,当时他19岁。由于土地证和房产证上是我公公的名字,现在想把它过户到我老公名下。(我与老公2004年结婚。)因为公公名下有不少房产,当时协议书上写的不是很清楚具体是哪一个,所以现在又重新公证(对房子的具体地址进行了补充以及新添了赠与的条款)。请问对于这个房子现在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是是我老公的个人财产?

婚姻家庭
2008-05-19 16: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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