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与前夫离婚时在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上判定当时夫妻的共有一套两居室的分割如下:小间归我,大间归男方,其他部分为两人共有。但房产证上的名字一直是前夫名字,未作更改或添加。
2008年前夫曾与我签订协议,说明将在同年年底前搬离此房,并同期前将把房产过让到我的名下。但因前夫欠下高利贷,其弟弟2008年10月代为偿还后,他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此房的转到其弟名下(其弟并不知道此房有我的权益)。
前夫对自己的行为一直是两面欺骗(中间还曾以房屋再借高利贷),直到本月我才知道房屋已被转让,其弟也才知道房屋有我的权益。我和其弟弟都因前夫蒙受巨大损失,但现在都想争取自己权益。
请问我如果控告前夫侵权,我能争取到的权益将有多少。另外还想知道收取的费用:堂费和律师费等,能否官司后支付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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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过户,可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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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争取到房子小间和共有部分一半的价值,诉讼费是根据向法院请求的金额计算的,其他问题可来电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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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律师费和诉讼费都是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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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律师费和诉讼费需要先行支付,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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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有可能解决,律师费可以和律师协商,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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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可以协商,建议预约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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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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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