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十年前我姑婆因动迁分到一处使用权房,后大概于02年左右出资买下了该处房屋的产权,手续是其弟弟代为办理的。前几天由于办事要用到房产证才发现当初他弟弟去办理产证时上面的产权人就不是写我姑婆的名字而是写了他自己儿子的名字。请问他弟弟这样做法是否合法,可不可以起诉他,如果可以起诉是不是已经过了起诉期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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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不过诉讼时效,本人专业房产律师,成功收费,需要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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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委托他的弟弟买房,否则比较麻烦,房产就是他弟弟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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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可能过了诉讼时效。但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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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明直到现在才知道产证上的名字,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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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合法,可以提起确权之诉,不过时效。张律师办过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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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时效,建议立即起诉要求变更房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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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