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主要反映社保病退病退职工人员工资存在的问题,社保病退人员男50—59岁,按符合天津市病退文件要求方可办理病退手续。病退人员50—59岁,每差一岁扣除工资总额2%,2001年以前退休的老职工,领导照顾没有扣。由2001年以后到2006年实行此办法,2007以后由于领导有方农业迅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工资水平也不断上升。领导考虑这些职工工资偏低并存在一些实际困难,不扣了我们表示完全赞同。由于我本人长期有病,生活实在困难退休费才1280元。本人工作时间33.8年了,为党工作付出了很多,但回报的较微,我希望上级给予关怀体贴把2001—2006年间扣除的工资部分给补上。

其它综合
2010-03-15 22:02: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