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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初次买房,当时有些情况不是很清楚,都是按中介公司提供现成的格式合同进行一些填写,有些费用他们也没有明确说为什么要交,只是口头承诺说一切都会给我相关收费部门的发票作为实收的依据。多退少补! 合同里基本上都是约束了我的一些行为,却没有任何他们中介要承担的责任和实际的服务,只是有收费的一些款项清单也没有跟我说明其中会有不能开发票的。 这个中介费在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口头和书面地说明是我占了多大比例,只写了一个总数目(我出的占了房价的3%!而卖家却一分没出,也没有明确告诉过我!)。 现在中介说其中一项费用(占了十分之一)没有发票并也不会退给我们那部分钱;请问,我该要回那部分钱吗?或者我更可以要求中介退还部分多收的中介费吗?(中介费应该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并总额不能超出交易价格的3%),或者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能在合同完后的多久时间进行维权投诉中介等?谢谢!

房产纠纷
2010-03-12 18:20: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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