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现有个问题急等赐教,烦请百忙之中能够及时帮我指条明路,我暂在这里表示万分感谢!
我母亲原为房山区农业户口(后村里有每户可转1人为居民户口的政策,母亲已转为居民户口),在村里有一处房屋。1999年9月父母将户口迁入我家。2001年将村里住房出售给外村的一家农民,双方草签了一份协议,对方已经分三年将房款付清。但因土地证丢失等原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06年2月经村委会开具证明,母亲户口又迁回原住处。母亲已于2007年去世,但户口一直未注销。听说购买房屋的那家农民已经在前年将户口迁入住处。现原住房处可能面临拆迁,听说有国家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买卖,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有权争取得到拆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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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的行为无效,你要先要求返还房屋,再主张拆迁补偿问题,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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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无效,你可以要求房产,并争取拆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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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无效,不过要看具体情况。如果需要可以电话联系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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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房屋买卖无效,主张无效后可以继承人身份获得该房产并得到相应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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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客观分析形势,其实风险还是有的
欢迎和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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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