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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外地人,在1993年花1万一千元在天津西青区买了村上当地人李某的一套三间平房带一个独院。房产证和地契是原房主的名字。但是都在我的手中。未改为我的名字,而且有经办人证明的私下买房协议。有经办人的签字。 现在因高速公路占用土地,需拆迁,国家赔偿每户115平米楼房一套。咨询我与原房主在赔付方面。在法律上该怎样分配房产面积。

合同纠纷
2009-01-21 1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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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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