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男友合买了一栋房子,产权是每人二分之一。分手时我们写了协议:我给他12万 房子给我,以后的贷款由我来还,等拿到房产证在过户。12万已经给他了。房子是用他的名义贷款的,我现在每个月用他的名字在还房贷。请问我现在这样做有危险吗?我们写的协议法律会保护吗?毕竟现在没有过户,如果等我把贷款还完了他又反悔法律会保护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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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险,你们的协议应是有效的,但房产证下的名字毕竟还是对方,其可能会单独处分房产侵害到你的合法权益。建议房本一旦办好,及时要求对方过户,如果对方反悔,及时去法院起诉,以免对方给你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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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如果他不履行协议,你可以起诉,但建议你带着协议让律师看一下约定是否全面,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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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样做有危险,最好办理转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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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有效但存在风险!建议房本下来,及时过户,如果对方反悔,应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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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