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乡镇上开了一家超市。3月3号有个客人过来买了一箱牛奶。3月4号上午他过来说他喝过奶之后腹泻,剩下的半包给狗喝过狗一会就死了,两只宠物狗,价值一万元。我一直卖这种奶,而且也亲自喝过,因为奶的牌子很多,不光外包装,口感也要差不多才行,况且年前年后卖过这末多从来没有反应质量有问题的。所以我让他按照包装箱上的厂方电话打电话问问,厂方答复要看到现场而且化验出奶有剧毒能治狗于死地才会赔偿。所以下午他就投诉到工商所,所里的工作人员到我店里,把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和奶的化验报告都拿去了。后来是调解,他张口两条狗一万,少一点也不行。代理商和厂方联系之后觉得数目很大,再一个他也没有证据表明就是奶的问题。没有调解成,一致决定送去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有了检验结果再说。我想问一下我作为经营者,在各种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如果检验出奶有剧毒能治够于死地的话,我要承担什么责任,费用是厂方出还是找我这个第一责任人。当然如果没有质量问题那是最好,现在就是照最坏的打算。麻烦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