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今年63岁。现居住于新村,2010年1月31日,我在集团**公司饲料厂库房装卸草粉,当时我正站在4米多高的料垛上,公司的叉车装了满满一托盘(30袋 )草料向我驶来,托盘举起来时,我正准备后退,怎想到托盘猛地翻倒,刹那间几十袋草粉对我劈头砸来,等反应过来时,我已被砸下垛来,重重的摔到放在地面的一块铁器上。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我被拉往医院,经检查造成脾脏破裂,股骨颈骨折,肋骨骨折两根。生命危在旦夕,由于失血过多,医院当即做了脾切除手术。可股骨颈骨折是比较麻烦的,接不了只能换,面对巨额医疗费用,家人去找公司交涉,其负责人左右搪塞,推卸责任。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们东挪西借欠了很多债,才勉强换了最便宜的一种股骨颈。即便就这样,两次手术光医疗费都花了7万多。这场意外的灾祸是我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更主要的是我腿脚落下了残疾,今后的生活没了保障。我现在躺在医院里,一下也动不了,需要人专门护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我这样既耽误影响自己,又耽误儿女。这几天医院又在催交押金了,可我实在拿不出钱来呀!
无奈之下,我只有求助于法律,希望哪位好心的律师帮帮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