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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有点长,首先谢谢律师,事情是这样的: 由于种种原因,我老公的姐姐现在要把名下的一套房子公证给我老公,但是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不直接过户,我老公早就满了18岁了,我老公告诉我说是姐姐说的要先公证再过户。我不明白他姐姐是怎么想的,可以直接过户的,为什么要先公证,起个什么作用。而这套房子当时是姐夫哥的房子拿去抵押贷了一部分钱出来全额付清房款的,(婚前买的,房管证上是他姐姐的名字)而现在他姐姐怕以后姐夫哥来分割房子,所以想拿去公证给我老公,而我们的老房子的占地钱就全部给他姐姐。 我想请问律师,我老公的姐姐可以不经过他哥哥的同意单方面公证吗?而且为什么她就不直接过户,非要先公证呢?这个房子如果只公证的话,他姐姐以后对这个房子有居住权,使用权,和要回这个房子的权利吗?因为我们是要把占地的钱全部给他姐姐的,所以想咨询下律师,不然有什么问题的话,我们就真的钱也没有,房子也没有了。 谢谢各位大律师帮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婚姻家庭
2009-01-21 16:48: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房屋是他姐姐的个人财产,自然可以进行处分。反之,不行。为避免此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建议还是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满意,请按采纳。
  • 1、赠与行为是有效的。(公证的公信力会更强一些,但不是赠与行为的生效要件)
    2、他姐姐不能随意要回房子,因为赠与行为一但生效,没有法定的撤销情况出现是不能行使撤销权的。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法定撤销权】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你的问题倒是蛮复杂的 详细了解加(丘)376232877 房子过户是不需要公正的 2、他姐姐以后的权利要看具体情况定的
    3、你说的占地钱什么意思
  • 您好!不知道姐姐办的是什么公证。房子是她婚前个人财产,你们拿占地钱给她,相当于从她手里买房子了,应当直接过户,否则,今后她有可能要了钱又要房子。如满意,请按采纳。
  • 最好公证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以后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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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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