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上是父母亲的名字,父亲于2001年去世。后来为照顾母亲,我和妻儿搬入。今年哥哥从美国回来,以母亲的名义要我们搬走。请问,我们在此房屋内有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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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居住权起码要符合两个条件:
1、此房产为公房
2、户口迁入此房或者你是此房的同住人
请比对一下自己的情况。
另即使你没有居住权,你父亲已去世,此房应为遗产,你可以继承你的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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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该房屋有部分产权,当然有权居住,你父亲去世,你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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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过你母亲的同意,你们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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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你有权继承你父亲该房部分产权,当然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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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产权并不表明就有居住权,还要看居住环境、居住条件以及原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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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户口薄上有无你们名字,即你们是否入户了,有了,就有共主人权利。
为啥你和你哥哥都要和母亲住?不愿意独立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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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户口薄,你们是否入户了,有即有居住权。
为啥你和你哥都要和母亲在一起,不肯独立购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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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