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爷爷今年七十八岁了,以前他所在地生产队给他分了房子(属于我爷爷个人的),由于种种原因,我爷爷一直没办理过房产证,直到去年想办的时候去房产局办理,但被告之此处房产已于1984年办理过了,而我爷爷全然不知,房屋所有人为我的小叔,我想咨询的是我小叔的房产证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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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是有效的,你爷爷可以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如果你小叔不同意更正,则你爷爷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使房屋产权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转移,然后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最后根据法院确权判决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将房产改回你到你爷爷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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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如你所述,你小叔的房产证目前是合法有效的,按照实践中对此的处理,一般都是先经过行政诉讼撤销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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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叔的房产证有效,但你爷爷可以撤销你小叔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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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应看取得方式是否合理。如果你们认为不合理,可以起诉颁发房证部门和你小叔,要求确认他们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撤销给你小叔发放的房产证,为你爷爷颁发房产证。按法律规定,公民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年内有权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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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