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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1,赵秀英因周转资金问题向我爸借20,000元人民币,借期两个月,有借条,借条中讲明归还日期,并每月支付2,000元人民币2、后分别在7/5与7/8 又称资金周转问题借10,000元人民币,均有借条借条内容大体为:XX人因资金周转问题向XX人借XX人民币,到期归还!这三张借条均没有担保人,因家人缺乏法律知识,又与借款人熟识,固借钱给她了,现到十月三批借款均已到归还日期,可借款人联系不到,避而不见,有传闻她本人在外欠下100万元的债,并且有可能参与赌博与吸毒! 1、问一、我该上诉吗,她有个丈夫,及儿子(14岁),家里房子是父母造的,几乎没有什么公共财产?怕上诉交了上诉费连上诉费都拿不回来2、问二、这种债务她丈夫、儿子有义务承担吗?还有她丈夫现在也找不到她人,已在登报离婚!3、上诉后最坏的结果可以帮我预测一下吗?

民事相关
2005-01-07 00:55: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可起诉,她下落不明可公告送达。即使暂时不能达到要求,但可确定债权。她的债务与丈夫及儿子无关,但如果用于家庭生活则可要求其丈夫偿还。他们离婚如分割财产你可在诉讼中对属于她的财产进行保全。
  • 可是关键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公共财产
    只有一些家具什么的吧
  • 我担心的是上诉后连费用都拿不回来
  • 我担心的是上诉后连费用都拿不回来
  • 起诉是可以的,当然有风险,按现在的情况,可以要求对方的家属担债务偿还责任,是不是家庭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由对方家属举证.
    至于判决后是不是可以得到执行,请自行设法调查对方财产状况.
  • 你也可以等到还款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起诉,或在查找到他家有财产时候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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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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