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粮油总公司法人代表,在粮食局的操作下实施破产,破产程序早已终结,企业仍有大量财产,我们的劳动关系安照破产程序到位了,可是我门的经济补偿费和安置问题确只作失业处理,请问;破产企业有剩余姿产合法吗?破产资产被粮食局无偿占用合法吗?
-
破产程序早已终结,企业仍有大量财产,当初的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
1、企业破产的原因一般情况是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了。所以,破产企业的财产已被债权人分配,不可能有剩余财产。如果财产超过负债,那还用破产吗?
2、粮油公司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粮食局作为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进行管理是正确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