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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一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09年以前我公司职能部门所属员工的通讯费都是按职务级别核定的,经理为100元/人、月,副经理75元/人、月;09年公司总经理说为应对金融危机,把我和另一部门经理的通讯费降为75元/人、月,其他部门经理及副经理的通讯费不仅没降,有的经理反而比原来的100元提高了;今年,总经理又把除我之外的所有经理和副经理的通讯费都提高了,每人每月100—200元不等,我还是75元,总经理的理由是他们(财务部经理、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投资部经理、审计部经理)平时工作外勤多一些,而我人力部内勤多一些,通讯费就要相应少一些。想请教您,这样定合理吗?!我所依据的每个岗位的责任书看不出谁的外勤、内勤多少,什么是多,什么又是少,标准是多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制度要定得公平合理。

公司企业
2010-03-02 08:07: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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