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感情早已破裂。我俩有一儿子 24岁已婚。丈夫发现我给一男发短信,就此事要求我认错书,证实我有外心,我写下了,丈夫并就此提出离婚。其实,丈夫长年不怎回家,在外面与另个女人共同生活4、5年,我一直对此事不理睬。我没有丈夫外遇的证据。但我和他的家人都知道此事。现在,他要求离婚,我同意。我想把我的财产给过户到孩子名下,丈夫不同意(因为我儿子已经是成年人,只有继承权)。我俩有两处房产,产权名字都是丈夫的。另外儿子结婚时我向我姐借三万元外债(没给出手续),借钱时他也同意,现在丈夫不承认。目前我就得与他协议或起诉。我们一起谈之后,他这样说的,让我放弃所有房产,借款由我来还,房子是他的,在儿子对他赡养送终以后,房产全部给儿子所有。我想,他再婚的话,他后妻有这两处房子的一半继承权是吗?将来儿子与丈夫闹矛盾,他有权不让孩子居住是吗?他是不是可以变卖房子?我要起诉的话,就现在这种情况我能分到多少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