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83岁,离休,现住老年公寓生活自理。他是二型糖尿病,空腹血糖在8.5左右,他经常自己听广播和看小报,去药店购买一些降糖药,春节前看过一张《糖尿病人专刊》的小报,据小报上的咨询电话找到买《胰糖复活素》的药店,经过买药人员一番讲解,他买回10盒。讲解人员告诉按说明吃,在2月19日(正月初六)6时30分许老年公寓给我打来电话称:你父亲现在已经不省人事、手脚冰凉。放下电话我驱车来到老年公寓见到父亲已是奄奄一息了,在公寓服务人员的帮助下,将父亲送到医院抢救,查出病因是血糖值(1.6)太低造成的生命垂危。当前人是抢救过来了,但是他的神经一直恍惚,小便失禁。一会认人一会又不认人。其他儿孙放弃工作从各地赶来,至现在还有两个儿子在医院陪护,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对于药店只卖药不跟踪服务测血糖的尤其对这样高龄的老人,既不监护、也不通知儿女和工作人员,所造成老人生命垂危的。我们可否向药店索赔相关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