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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货运站发了一件价值1万元的东西去深圳!但货运站管理不严格搞丢了!没有保价!但是我没有签名!货运单上提示!如丢失只按运费的3至5倍赔偿!运费只花了十元!问我能不能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请帮帮忙啊?谢谢!

公司企业
2004-11-05 15:55: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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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王树青律师
    咨询电话:021-34121185-806,13122427883
    QQ:157810953,Msn:wsq1607@hotmail.com,Email:wsq1607@xinhua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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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上是这样。
  • 货运单上有没有货物价值。如果没有货物价值也没有保价,你的损失很难挽回。
  • 目前铁路、邮政部门的运输条款就是霸王条款,没有办法。国家必须全面消除垄断,中国政府有责任为此而努力。
    由于涉及到证据问题,你如果要挽回损失是非常困难的。
  • 确实如此,除非你在托运之前有过特别声明。
  • 同意楼上的观点,除非你能证明你托运货物的价值是1万元。

    山西晋华律师事务所 孙永成
    邮箱 syongcheng@126.com
    1380347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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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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