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大型国企工作,签了劳动合同,年前被开除。原因是我在上卫生间时吸烟,没有任何说法就开除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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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不合格是可以开除不支付经济补偿的。1、《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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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存在以开除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了,需要可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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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