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南城丽景买了一套房子,现在交房了,开发商在合同上写的是2009年12月31日交房,可到这天接到开发商电话,叫去那钥匙,去了一看、水电都不通,绿化路面都没做,根本不符合交交房条件,现在和开发商协商,他们也答应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可他们只是口头答应,不写书面,还有我们的房子大了,而且大的是分推面积,按照合同是实用面积小了分推面积大了2.48平米 叫我补购房钱。我买的房子是109.58平米包含分推面积7.9,现在还要在加2.48平米,现在开发商多次叫我们去拿钥匙,可违约金不补给我们!大出来的面积要我们补钱!我们叫他们把违约金不补给我们,我们在补给大出面积所需的差额,他们不同意,我们现在应不应该拿钥匙?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