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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买的房子,当时商定的房价约1300元/平米,但是签合同时开发商为了避税就将房价填为1000元/平米,我前期已把房款交的差不多啦 现在房产证办下来去领房产证时,开发商说我的房价为1400元/平米,要我把差额补出来,而且现在的土地使用证也由最初承诺的50年变为30年的使用期,要我把房款差额补齐才给我房产证。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09-01-16 11: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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