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共有两处住房,一处在虹口区面积较大,有我大哥、小哥共同居住,前几年知青可以回沪,故我姐的户口也在该房子内,并等待该老宅(虹镇老街)的拆迁,另一处在杨浦区在杨浦区该房子在1986年已拆迁,当时拆迁时只有我们一家三口加上我妈,四人公分的住房建筑面积49平方,但该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我妈的名字,而在分房合同上有我们一家三口的名字,并且我们一家三口直到现在一直和我妈一起住在该房子中,同时负责照顾88岁的 老母的一切生活起居,因为我们它处无房。现在我小哥要求将我们两处的住房进行分割,并提出要我们到别处借房居住。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