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4年出资买了售后公房,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且我是同住人。现在母亲已于96年去世。
以前因为家中特困,80年国家增配给我家一间增配房,被我唯一的一个姐姐拿去承租使用至今,并把户口一起迁走了。目前我住的房子与户口簿,只有我与母亲的名字。
请问:现在我想按94方案更改产权证上的名字,产权更名是否与我姐姐有关系,况且产权人母亲已去世,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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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你姐姐不是同住人,她无权将名字写进去,至于你姐姐作为你母亲的继承人,上海高院有个规定,“如果其生前未主张房屋产权共有,则视为同意房屋产权归于产权登记人。”所有,你姐姐也不能以你母亲继承人的身份主张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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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起诉解决!具体面谈!94方案是有专门的说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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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的售后公房写的是母亲的名字吗?这是母亲的遗产,发生继承,与你姐姐有关.需办理继承公证或继承诉讼.
你本来可以主张为房屋的共有产权人,但现在也已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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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