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年7月份参加工作,是私企,未及时签定劳动合同,8月份送货途中出了车祸,我在货车驾驶室内。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付全责。花去治疗费用18000元,公司出了15000元。现我已与驾驶员达成协议赔偿25000元,先付15000元,余款10000元明年一次付清。现公司要求我返还其支付的15000元。但现在我还得做第二次手术。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04-12-27 01:52:01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提供两点个人看法:

    1、原来立法的规定。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18条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2、现行立法的规定。国务院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与支持。

    可见,按照现行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待遇赔偿可以一并主张,而且在重复赔偿的项目上没有作出相关限制。
  • 也就是说我可以不返回这15000元钱,还可以要求公司出第二次的钱做手术是吗?我可以获得双份赔偿是吗?
  • 对,但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可是没有劳动合同,还有我去咨询过这边的劳动局,说是这个认定工伤很困难。现在公司不管了,但是通过另外一人(司机的中介人)向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 各位律师的高见我都已看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院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我认为现行的法律和法规并没有规定此种事故既能按工伤又能按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按上述国家文件的规定,此事故只能选择其一。如果你按工伤处理有困难的话,你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 我坐的车是通过一个中间人叫的个体车辆。不是公司车辆,焦点是我坐车上返回途中是不是工伤:与驾驶员达成赔偿协议后,与公司怎么谈公伤处理的事。公司不认为是工伤,只认为是交通意外,公司垫付的钱是要从赔偿款中要回来的,是不是合理。
  • 我坐的车是通过一个中间人叫的个体车辆。不是公司车辆,焦点是我坐车上返回途中是不是工伤:与驾驶员达成赔偿协议后,与公司怎么谈公伤处理的事。公司不认为是工伤,只认为是交通意外,公司垫付的钱是要从赔偿款中要回来的,是不是合理。
  • 我坐的车是通过一个中间人叫的个体车辆。不是公司车辆,焦点是我坐车上返回途中是不是工伤:与驾驶员达成赔偿协议后,与公司怎么谈公伤处理的事。公司不认为是工伤,只认为是交通意外,公司垫付的钱是要从赔偿款中要回来的,是不是合理。
  • 您属于工伤!
  • 关于交通事故的事,你可以要求驾驶员赔偿,可诉讼解决.同时也构成了工伤,若单位不赔偿可以要求劳动仲裁.
  • 对于工伤认定的事不服,可以行政诉讼.对于交通事故的事,可以民事诉讼.
  • 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当可以重复请求,只是基于公平原则,部分重复项目应当相互抵偿。

    刘晔律师
    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
    13321906035
  • 如果车祸是由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受害人可同时获得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和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这是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有松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阐明了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也有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与支持。”
    8楼认为只能在用人单位和第三人之间择其一提出请求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提供两点个人看法供参考:

    1、原来立法的规定。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18条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2、现行立法的规定。国务院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与支持。

    可见,按照现行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待遇赔偿可以一并主张,而且在重复赔偿的项目上没有作出相关限制。
查看全部1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肇事罪缓刑可以吗?
615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刑事辩护 1370
又被骗了?看看商家被骗全集!
欺诈消费者行为 44572
又被骗了?看看商家被骗全集!
达能、娃哈哈:走着瞧!
品牌管理 30237
达能、娃哈哈:走着瞧!
如何看户型!!
选房技巧 15558
如何看户型!!
跑船的必读!(2)
海运知识 33395
跑船的必读!(2)
跑船的必读!(1)
海运知识 35580
跑船的必读!(1)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