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是二年前在拍卖会上卖的,并已过户。谁知二年后法院裁定拍卖无效。房产证也被法院冻结。
原因是法院委托的该拍卖行是一间已撤销的拍卖行,没有拍卖资格。我现在才知当时拍卖时也没有在公开在报纸媒体上刊登过拍卖的消息。
当时是法院的法警通过我朋友介绍叫我去买的。现在该法警因涉嫌违规查封越职办案潜逃。现在原房主是要求重新拍卖,因为他说该房没有合法拍卖过,而且我的买入价低于市场价。请问:这房子是否要重新拍卖?我房子已装修过,如果重新拍卖,我没有竞买到房屋,找谁培偿我的损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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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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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损失由过错方赔偿,但是如果过错方已经在逃,你的损失难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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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是善意第三人,而且房屋已经过户,该买卖已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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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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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拍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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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