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一名省属高校教师,08年毕业进入该校,但因个人家庭经济原因于08年11月提出调离。
但是因为刚去没有贡献就要求调离,领导很不满意,现在所在学院拖着不办。
听说已经上报校务会,人事副校长说还没有贡献就想走,不行,说是要开除我
请问:
1.高校教师开除后能否拿到档案?
2.如果开除我还不给档案,还要按照之前签订的“xx大学教师调入、接受职工协议书”要算我服务年限不到违约,赔偿违约金8000*8年=6.4万,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3.开除后对我找工作有何影响?是否别的学校就不会接收呢?
感谢您的回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