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公交行业的售票员,现在因为体制改革,大部分的车都将要该成无人售票车。而我们就面临下岗。
07年我们是跟公司签的协议,08年就威胁式的喊我们跟劳务公司签协议。现在要下岗了。劳务公司都要赔偿我们每人一年700元的补偿金。但是现在公司竟然还根据城镇户口600元,农村户口500元来赔偿,那不是正规上班工作卖命的地方,还比不上就跟你签协议的劳务公司。
而且今年是金融风暴,好多地方都允许裁员。我们好多售票员都想留下来,但是他给我们提供的工作岗位根本就不够。就只有几个人才能留下来。
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就应该按照他的程序走。请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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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应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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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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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是根据本人工资计算,与户籍无关,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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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建议你们来电预约咨询,以便给你们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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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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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