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的房子以赠予的方式给了我女儿. 已经过户。我女儿现在16岁.我与前妻离婚时女儿叛给了前妻.现在这房子我父母不住了,我想等女儿年满18周岁时再出租出去的话,我前妻还有权干涉吗?如果干涉我该怎样做才能保住房子的出租权和替我女儿管理房子的权利?
-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房子实际上已经是女儿所有。等她成年后她就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的对该房产行使权利,作为父母没有强行干涉的权利。在你女儿未成年之前,代为管理该房屋的权利根据你们离婚所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判文书确定。如果一方在管理房屋时出现恶意侵害你女儿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起诉主张代管。
-
你女儿18岁之后,那就是你女儿的问题了,你要征求她的意见。
-
你女儿成年后你和你前妻都无权干涉。
-
你好:
既然女儿已经判给前妻,那么成年前出租的权利应当是前妻。成年后出租权等相关权利由女儿自己决定。
-
前妻无权干涉。
-
你女儿成年后,她自己可以管理房产,不需要你替她行使权利。
-
房子实际上已经是女儿所有。等她成年后她就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的对该房产行使权利,作为父母没有强行干涉的权利。
-
你女儿同意就可以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