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今年冬天在河东区万新村买了一套二手房,交接的时候原房主说截止到去年的采暖费已交齐,并且付给我哥采暖费的一半作为今年的采暖费。但是今天我哥去供热站交今年采暖费的时候,供热站说原房主竟然欠了7000多元的采暖费并不给我哥办理过户手续。让我哥回去和原房主协商解决,但是原房主和供热站有协议,每次交一年的采暖费都要补一年的(从98年欠缴),我哥不可能去执行原房主和供热站的协议,因此没有缴费,现在给原房主打电话就是不接。我哥是通过中介买的二手房,中介给原房主打电话只通了一次说让我哥只缴今年的暖气费,再打就不接了。购房协议上写清楚了过户前所产生的所有关于房产的费用必须原房主缴齐的。我想知道我们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要起诉原房主,我们该怎么走法律程序?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