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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9年10月9号经朋友介绍来这家公司的,来的时候说好试用期一个月,1000/月,然后1500元/月,实际试用期只有二十天,发了我700块钱,后面每月都是1500,现在公司经营不太好,换了法人,新老总有意让我走人,但只是跟我谈,未下正式书面通知,请问我现在走的话可以得到怎样的赔偿?第一个月的700工资有问题吗?

合同纠纷
2010-01-24 22: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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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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