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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09年10月8日至今,在一家软件开发公司上班,到目前为止一直是试用期,没有与公司签定任何书面合同,公司也没有为我买社保。本来这月25号领了工资就可以签正式合同了的,可公司突然提出要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我当然不同意,提出了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赔偿。请问可以要到哪些赔偿? 如果公司把这几个月的社保换成钱给我,这样对我有利还是有弊? 除了双倍工资赔偿,能不能要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两个项目,是否能要到项目提成?注:公司并没规定说做项目有提成,公司说是把提成算到年终奖里面!

合同纠纷
2010-01-24 09:46: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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