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8.8日-2009.4.30日被我公司所聘为办公室工作,工资每月3000元,公司老板(法人)于2009.4.30无理由辞退,期间一直未签合同,辞退时也未给补偿,现公司关门停业,公司是租的办公楼,现在还能起诉公司吗?怎样起诉才能有效? 如赢了官司,赔偿又到哪里拿呐?希望大师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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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没有注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没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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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注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合同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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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了解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没有,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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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存好相应证据,尽快提起仲裁,有问题可来电或面谈。地址: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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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