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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23岁于2009年9月中旬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往某公司实习,实习期为3个月并签订《实习派遣协定》,3个月后签订合同。劳务派遣公司给本人交的\"商业保险\"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在实习2个多月的时候发生工伤。出现下列情况: 1 劳务派遣公司认为没有签合同,所以“商业保险”不能报销的由本人自己支付。 2 由于工作是(基本工资+计件)模式,所以在医疗保养时期只能给予基本工资. 其他情况现在还没有谈及,因为我的伤情还要住院拆除内固定。 这里向懂法律哥哥姐姐叔叔阿姨求救! 请问这种工伤怎么处理,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小弟在此万分感谢!本人在签《实习派遣协定》时,已经毕业。

劳动纠纷
2010-01-21 08:06:3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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