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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想买我的房子,他交了5000元定金,然后我写了一张收条:今本人收到XXX购买XX楼盘X号楼X室的房子的定金5000元(房屋总价为XXX元)。并约定房屋的过户费用由买方负责。收款人:本人签名 现在不想卖给买方了,我会有什么样的责任? 谢谢!

房产纠纷
2010-01-20 08: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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