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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按规定楼房验收合格后三十天之内,水连入供水公司,电连入供电公司,但由于小区没有验收,就交付用户,两年了,现在我们用水只知道按工业用水交费,比正常政府公布的标准高,交给物业,不是交到自来水供水或是什么的,物业说比较高是因为管道维护,需要加压什么的,但觉得物业在里面牟利,想解决这种状况应该怎么办?谁能帮我解释一下这种情况物业做的对不对?按法律上规定的,谢谢大家了!

损害赔偿
2010-01-17 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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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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