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
**村一组在小黄坨土地24亩,承包给李**耕种,双方协商,特立此合同。
1、时间:从2000年3月20日至2030年3月20日止。
2、承包金每年1800元,当年3月20日前交齐。
3、交抵押金500元,如中途李方终止合同,抵押金不退。
甲方:**村一组 宋** (签字 手印 村政府公章)
乙方:李** 李** (签字 手印)
二000年三月二十日
协商地点在村上,村书记 村长 村民组长都在场,协商过程,内容都清楚。合同是村里的会计给写的。
请问您这合同有效吗?在2009年3月份,村里没通知我,把这块地又包给本组的一个人,一次性交了5年的承包费,有合同(我看到了)。
由于在他的合同之前我把2009年的承包费交完了,所以我没让他种这块地。2009年过去了,我准备交2010年的承包费,如果甲方不收我的承包费,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我们双方都要种这块地,就要打官司,我应该怎么办,我能胜诉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