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0号下午5:20分左右,在西南物流库房安装监控设备从高处坠下造成右大腿股骨粉碎性骨折,后来被送至丰台医院诊治,现在右腿部分功能恢复。事发之前刚来公司2个月没有工伤保险,到现在公司也没有去做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现在医院医生说我的伤已近定性了可以去做伤残等级鉴定,两年后还要再次手术区。请问如何解决伤残鉴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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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要先申请工伤,单位不申请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应及早申请工伤,时限为1年,过后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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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30日内未申请伤残鉴定的,伤者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伤者受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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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30内不申请人,你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你不知道程序,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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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己持劳动合同到劳动保障部门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如无劳动合同可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有问题可来电或面谈,地址: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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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