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哥在09年4月份受同村人唯亭委托,与其他几个人参与了他所承包的村里人家房子建造。在一次施工途中,有一名工人从我哥搭建的脚手架上摔下。现那名工人去法院起诉唯亭和房东,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唯亭和房东私自商议说成是我哥承包的。我哥从未见到房产承建合同。也从未在房东处拿到过工程款。并且,唯亭也不具备房屋承建资格。现在,受伤的工友给我哥写了证明,证明是唯亭承建的,但是这个工友属于我的表哥。请问,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采信他的证明吗?另外,假如房东和唯亭一口咬定是我哥承建的,请问,我们该怎么去维护我们的利益呢?另,工资都是唯亭发放的,有其他工友已经在唯亭那里得到工资,但是出了这种事情,我哥从未在唯亭那里拿过相应的工资。农村里承包都没有书面承包协议,工资也是根据口头约定给付的。

劳动纠纷
2010-01-15 15:23: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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